咨詢熱線
0717-6284011
關于免收政府采購工程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21-03-10 來源: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瀏覽次數:4588 字體: 小 中 大 |
宜公共資源交易局〔2021〕1號 各縣(市、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財政局,市政府有關單位、市直各預算單位、各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政府采購工程制度性交易成本,激發市場主體創造力和活力,根據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鄂發〔2020〕23號)、《宜昌市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清單》(宜營商發〔2021〕2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標活動中免收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 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是政府采購工程的建設責任主體,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政府采購工程招標活動的招標人要免收投標保證金,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時免收履約保證金。 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中心)要及時調整交易平臺功能,為招標人停止收取投標保證金提供技術保障。市縣兩級政府采購工程有關行政監管部門要強化招標文件備案管理,及時糾正違規收取保證金行為。 本通知所稱財政性資金按照《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條規定執行,所稱工程按照《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執行。于2021年3月15日后發布招標公告的項目按本通知執行。
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宜昌市財政局 2021年3月10日 |
![]() |
上一篇:關于宜昌房建及市政工程施工電子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及其配套功能調整的通知 下一篇: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購中心)關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購工程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有關事項的通知 |
![]() |